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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8-2019城乡居民参保及医保政策

  问:今年刚把户口从江西入户到广州,小孩目前还在江西老家读书。请问一下: 1)家属(老婆和小孩)医保由江西转到广州的程序。以前在老家的医保关系需要开证明转出来吗? 2)必须由本人(老婆和小孩)到广州现场办理医保缴纳手续吗?如仅为办理医保来广州,需要请假,耽误学习,是否可以凭身份证代为办理。 3)小孩(14岁)目前在老家上学,是否可以以个人身份办理医保。

  答 : 1)办理医保关系转移需要开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医保关系转移一般是流动就业人员需要办理,小孩和已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无需办理),具体办事指南详见链接(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696927671X3442100000058.html?region=440000) 。(2)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居民可由本人或代理人于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之前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或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具体办事指南详见链接 (http://wsbs.gz.gov.cn/gz/wsbs/getServiceGuide.action?serviceItemCode=440100-671-FW-065-01)。 (3)可以。

  问:再追问一下,那我老婆现在在老家也是个人缴纳的居民医保,还未退休,她需要在老家开具居民医保转移关系证明吗?

  答 : 需要,但是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123号)的相关规定,省外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将社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广州市的,只有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缴费年限予以互认并累计计算,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是不予以互认累计的。

  问: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 (1)这里所提及的银行卡是否为医保缴纳人自己的银行卡?(2)跨省的银行卡可以吗?

  答 : 参保人本人或家属的银行账户都可以的,需为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指定的25家征收银行且广东省内开户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省外银行账户不支持缴费。具体征收银行可关注“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左下角“走进医保——居民医保专栏——参保须知(城乡居民篇)”了解。

  问:2019年的缴费标准是多少?还是银行扣费么?

  答 :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8元/人,如您已办理委托银行划扣手续,在所维护的扣费账户里备足款项,等待扣费即可。

  问:我去年办理的城乡居民参保时所填资料跟现在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需要去修改么?要去哪里修改?

  答 : 如您的个人基本信息发生了变更,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问: 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123号)的相关规定,省外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将社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广州市的,只有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缴费年限予以互认并累计计算,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是不予以互认累计的。

  答 : 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居民医保按年度参保,按时缴费后即可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不累计年限,筹资水平、待遇标准与职工医保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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