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45-12:00,14:00-17:00
网上: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网站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请预约。
现场:审核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实行预约登记,依预约确定的时间报送档案的处理办法。
第一步:送审单位先理顺本单位需要审核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的档案资料,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进行预约登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审核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同)根据审核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预约登记的先后次序安排送审时间。
第二步:送审单位根据审核机构安排的预约受理时间,带齐所需提供的资料,到审核机构办理职工视同缴费年限送审手续。
第三步:审核机构审核后,单位领回报送的档案和审核结果。
说明:
1.在职人员:有档案管理权的市属和区属单位,由单位向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市及区属单位(外资、私营企业、民营、民办非企业等)、个体工商户的雇主、雇员等,向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先对申请人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表》,再送市审核机构复核审定。
2.失业人员: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有效失业证到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上述说明1的程序办理。
3.临近退休年龄的被保险人不需预约,可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三个月送审;需要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送审。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时限: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论。